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江苏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1268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江苏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贯彻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

1. 重要意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在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对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对于更好地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组织引导他们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发挥积极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统筹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双覆盖双增强”,即扩大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覆盖、党的工作覆盖,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影响力。

3. 目标任务。按照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抓实抓好基层基础,深入实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六有一提升”工程,即有党的组织、有领导班子、有组织活动、有作用发挥、有工作制度、有工作保障,着力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真正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到2020年底前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实现“六有一提升”全覆盖,到2022年全省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品牌。

二、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

4. 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基本政治待遇,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年社团等阵地作用,用好用活离退休干部增添正能量现场教学基地等资源,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引领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5. 完善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利于活动、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把所有离退休干部党员都有效纳入党组织体系中,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确保每名党员都有组织、在组织。凡是有离退休干部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一般应单独设立党支部,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建立党总支;超过100人的,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委,党委书记一般由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员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少的,可按系统、行业或与相近单位联合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也可与在职党员建立党支部。针对多数老同志居住在社区的实际,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对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及时编入党组织进行管理服务,必要时单独建立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不在社区、参加原单位党组织活动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鼓励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也可依托社区管理网格、社团协会、志愿者组织等成立临时党组织,动员他们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服务;对能够正常参加原单位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他们就近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对于跨地区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应动员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落实好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机制。积极探索在学习活动场所、老年社团、养老和医疗等机构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有效扩大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6. 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探索完善“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离退休干部党建模式,在不改变离退休干部党员原有的组织隶属关系、不改变以原单位为主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体制前提下,积极创新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形式,发挥原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两个作用”,形成“1+1>2”的倍增效应。从离退休干部党员具体情况出发,注重分类实施、循序渐进,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覆盖向社区扩展、教育管理向社区接续、服务保障向社区延伸、作用发挥向社区聚焦。探索建立原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双向压实责任、双向沟通协商、双向联系反馈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把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总体规划;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对接,动员和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7. 开展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把普遍性要求与老同志特殊需求结合起来,把定性与定量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考评标准体系,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层分级考评的方法,推动各领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达标创建,实现“六有一提升”。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逐级选树一批示范党支部,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支部工作法。省级示范党支部每年按照1%左右的比例评选,市县两级要同步培育本级示范党支部。

三、突出支部书记选配,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

8. 选优配强支部书记。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对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应及时进行调整。换届选举时,75周岁以上的党员,一般不再担任支部书记,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年龄可适当放宽。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实施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围绕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通过学习交流会、支部书记论坛、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着力打造政治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强的“四强”型支部带头人队伍。加大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纳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每年开展示范培训,各设区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开展分层轮训。

9. 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健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有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要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支部班子成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加强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完善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班子成员要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0. 全面推行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凡是单独组建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选派在职党员担任支部联络员或兼任支部副书记,协助开展工作。联络员主要从各级老干部工作专兼职干部,社区党建工作专职干部,老干部(老年)协会、社团组织主管单位专职干部中产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日常工作,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支部工作动态情况,及时反映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坚持从严要求,严格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

11. 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从离退休干部党员身体条件等情况出发,制定和实施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坚持“三会一课”,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各类组织活动可统筹安排、整合实施。身体条件允许的党员要自觉参加集体学习和组织生活;对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电话联系、网络沟通等方式,及时向他们传达和通报组织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

12. 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党内重要活动佩戴党员徽章等做法,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坚持从党员实际出发,把党性锻炼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周恩来精神、雨花英烈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忘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爱党忧党兴党护党。

13. 加强纪律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规定;不支持、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得搞封建迷信,不得信仰宗教,坚决与邪教等非法组织作斗争。要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经济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探索党员记实管理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如实记录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等情况。

14. 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组织生活方式。用好党员信息系统,推行“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积极利用新媒体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活动,打造网上党建新平台,把“键对键”线上互动和“面对面”线下服务结合起来,实现离退休干部党员随时随地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加强对党员QQ群、微信群等新组织形态的管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

五、服务中心大局,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5. 广泛开展老党员志愿服务行动。推行“党支部+志愿团队”“党支部+工作室”,充分发挥我省离退休干部党员中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丰厚优势,组织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政策咨询等活动,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广泛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在法治宣传、文化传承、文明创建、法律援助、帮困济贫、邻里纠纷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社会治安维护、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社区和美、社会和谐。

16. 深化“我看”系列正能量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走基层、看变化、话发展,深入基层群众,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发展新成就,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为党委政府加油鼓劲,为事业发展点赞喝彩,为工作大局凝心聚力。开展“我的初心故事”宣讲活动,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走进机关、企业、学校,讲述革命故事、讲述光荣传统、讲述红色文化,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运用“两微一端”平台积极发声,弘扬主旋律,释放网上正能量。

17. 大力选树银发先锋典型。开展“感动江苏·最美老干部”学习宣传活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大力培育、选树一批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银发先锋典型,让离退休干部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标杆,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持续宣传展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进形象,营造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18. 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政治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可结合组织生活一并进行。各单位要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订阅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老年刊物。

19. 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及时汇报;支部委员会每年应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小组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探索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每年就个人履职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

20. 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支部班子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根据单位的建议和安排,把非党员离退休老同志纳入到党支部的服务管理范围,经常了解相关情况,予以关心帮助。引导支部党员在社区、社团组织中联系服务群众,带动周围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1.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帮扶等活动,对困难党员实行“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党员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时,党支部要及时看望慰问。对长期异地居住或居住国(境)外养老的党员,要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保持定期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生活等情况,给予关心关怀。

七、注重资源整合,强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保障

22.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党员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按照财政供养关系予以保障,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省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根据规定按每名党员600元标准予以保障,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标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学习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街道社区、乡村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分别由街道、乡镇统筹解决。不同单位联合建立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按人数给予保障。加大党费支持力度,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予以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按不低于80%的比例返还。按规定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发放工作补贴。

23.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学习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的原则,注重整合现有学习活动场地,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员之家”建设。根据单位实际和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量,合理设置学习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单位要单独设置,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相对固定,场所要有“离退休干部党员之家”标识,着力推动政治功能、设施配置、管理运行、服务保障“四个规范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场所共用、资源共享。

24.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方式,帮助他们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八、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25. 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工委要认真履行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6.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各领域各方面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主体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格局。各行业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关系不变。城乡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由乡镇(街道、园区)和村(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同时接受上级离退休干部工委的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各级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向同级党委常委会述职制度。

   27. 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考核和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为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严格考评问责。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工委要精准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系统化谋划、项目化管理、标准化考核,做到有力督导、有序推进。